各院系:
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,贯彻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,持续促进和提升高校教师专业能力,教育部决定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。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培训任务将由华中师范大学承担。我院拟选派一名专任教师赴华中示范大学进行培训,时间为6个月,现就我院2022年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报教师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忠诚教育事业、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模范履行岗位职责、无私奉献、师德高尚、能够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。
2.近两年入职的专任教师,已经参加过国培示范项目的除外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教师自愿申报。各院系符合条件教师填报《2022年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师范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报院系汇总进行初选。
2.院系初选。院系结合申报条件1根据申报教师入职后的表现、教学任务承担情况,择优遴选1名符合条件教师外出学习,填报《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选派教师名单》(见附件2)。
3.为初选教师选派返岗教研指导教师。各院系在初选后,须为拟参训教师选派一名教学经验丰富、具有副教授(含)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,对其在教育教学方面提供针对性指导和过程性评价,返岗教研时间6个月,并为其计算一定工作量。
4.学院遴选。各院系按时报送拟参训教师申报材料,学院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遴选。
三、报送材料要求
各院系于6月27日17:50前将参训教师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C203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tyxjfzx@163.com。
联系人:刘婷 联系电话:0478-8412570
教务处
2022年6月22日